前日, Valve 創辦人G胖(Gabe Newell)在接受海外媒體PC Gamer 的採訪中,認為元宇宙是個胡說八道的玩意,他說明了元宇宙中的元素早在遊戲業界十多年前就已經開發應用完成,是非常成熟的技術,並說MMORPG這類型的遊戲早就套用元宇宙元素行之有年,表示現在只是為了虛擬貨幣在炒作罷了,現在在說元宇宙的就只是遊戲第二人生的區塊鏈遊戲版本,根本不值得一提。
其實加布說的話也是其來有自,他確實說的沒錯,早在十年前元宇宙中的換裝、換臉還有住房等元素早在遊戲中運用自如了,甚至還有一套金融貨幣買賣機制在支持遊戲的運作,舉凡最終幻想14、夢幻之星ONLINE2、魔獸世界等都是運用的非常頻繁的例子,除了區塊鏈機制以外,此外加布也直接明說,他不會在自己的遊戲銷售平台中加入區塊鏈遊戲,所以想朝STEAM進行區塊鏈投資的人可以死心了,但兩者的差別對於不管玩家還是投資者來說大多數都不懂,這邊會互相比較詳細說明。
內容目錄
區塊鏈遊戲(元宇宙)和一般MMORPG的差別
區塊鏈遊戲(元宇宙)
區塊鏈機制
區塊鏈遊戲指任何提供以區塊鏈技術運作,吸引外來投資炒賣加密貨幣和虛擬商品為目的而開發和營運的電子遊戲。也因此只要玩這種遊戲就代表正在賺錢,所就會變成以利益取向的投資商品。
買賣機制
由於區塊鏈的緣故,遊戲中所有產品都可以兌換成現金,所以有可能跟現實一樣,所有相關的東西都會有人投資兌現,就如同NFT一般,價格取決於購買者的自由心證。
VR系統
元宇宙在最初公布時,便是以VR為賣點,地圖範圍宣稱擴張至全球,並每人可進行換裝,設定和現實別無二致。
線上資產
由於元宇宙中每樣物品都可以直接兌現,也因此都屬於有價的個人資產,這也就代表現實層面的法律會延伸至元宇宙中,當有人東西被偷被搶被駭,那就會比照現實的刑法進行判決
換裝系統
老實說,這個系統可以說是非常老掉牙的系統,從還未有3D技術開始,2D平面遊戲時代時,這個系統就已經存在,基本上這種東西根本不能作為賣點使用。
娛樂性質
基本上元宇宙和遊戲不同,並不是以娛樂為取向的系統,若單以機能性來說的話,當工具都稍嫌不足,畢竟沒有一個主要重點的主題性,導致目的模糊不清,讓投資者或使用者都不清楚這東西的主要用途是做什麼。
MMORPG(以最終幻想14為例)
買賣機制
最終幻想中的買賣機制其實算是只要你努力就會得到的類型,除了季節性活動和合作活動以外,每樣道具都可以經由購買或冒險獲得,當玩家想將物品換錢時可直接丟到拍賣場銷售。
線上資產
網路遊戲的線上資產除了帳號本身就沒有別的東西了,通常一隻帳號要有價值必須長期累積等級、遊玩時間、房產、稀有寶物、寵物、坐騎、金錢、成就紀錄等,全部通算下來才能算上一支商品,而這種帳號買賣通常也是被禁止的,一支長期營運擁有稀有寶物的帳號通常超乎想像的貴,非常稀有,之所以物品無法交易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帳號綁定及到處都可以打到,還有跟著時間經過價值也會跟著滑落,那剩下有價值的就是那些綁定帳號的東西。
換裝系統
如元宇宙的部分所述,這系統非常老掉牙,但若是遊戲業來使用因為長期經驗原因可以更加精益求精,進化成更加優秀的系統,再加上和各種遊戲類型搭配,可以設計出擁有特殊機能的服裝等。
娛樂性質
遊戲類的娛樂性質基本上可以不用說,若遊戲不有趣的話,玩家就不會來光顧,基本上讓玩家快樂屬於基礎中的基礎,沒有娛樂玩家性質的遊戲基本上可以直接不用叫遊戲了。
打寶機制
以FF14來說的話,它所謂的寶物可以經由採集、製造、尋寶、探險、委託等項目獲得,雖然價值沒有區塊鏈遊戲那麼高,但娛樂性非常高,得遊戲中最高品質的寶物大多來自擁有強大敵人的地下城(副本),地下城是一種位於地圖上某地區的堡壘、戰場、據點等自成一個範圍的地點,每位玩家需要組隊進行挑戰,為了避免互相干擾,基本上都採用分流方式處理,其稱呼來自桌上遊戲龍與地下城。
地下城中的敵人與外部地圖上的敵人不同,通常會擁有各種不同的特殊能力,而這些能力通常都可以靠著技術和智慧破解,可玩度大大提升。
最接近元宇宙概念的產品
其實在元宇宙這個概念推出之前,就有不少遊戲和軟體超越這個概念,以下就提出兩項相關的遊戲或軟體。
第二人生
第二人生是一款非常老牌的遊戲,主要為醫所實驗室所開發出來的實驗型遊戲,該遊戲內已經發展出一套資產化市場,每樣商品都可直接銷售兌現,甚至某些地圖價值超越現實中的房地產,該系統自由度同樣非常高,基本上已經自成一個生態系,算是一款相當接近元宇宙概念的軟體。
VRCHAT
VRCHAT是一款VR對談軟體,可用電腦直接操作及拓展世界都是屬於附加功能,每個人可以透過註冊帳號完全客製化自己的代表人物而受到相當大的歡迎,再加上就連世界(或稱聊天房)都可自行製作上傳,變成一款自由度異常高的軟體,甚至因為這種自由度,讓許多廠商進駐設置了一塊屬於自己的世界,甚至還為此製作了數位展覽現場,除了物品不能資產化以外,基本上無限接近元宇宙的概念。
結論
其實加布在某種程度上說的沒錯,元宇宙這概念在被命名前就已經存在,只是沒有去特別命名,而且很多行之有年的系統也都自成一個生態環境,但它們的目的通常都只是為了娛樂大眾,基本上都沒有商業化概念,而當元宇宙這個概念從小說中提出變成一個實際的概念時,就不應該說這是一個新概念,反而應該說把現有市場中的技術進行整合,變成一套商業生態圈,讓投資者們獲利,若這樣說就不會有問題了。